

一 出臺背景
按照《宜春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宜府辦發〔2019〕18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的通知》(贛府廳發〔2021〕21號)文件精神,由市文廣新旅局牽頭制定《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
二 政策依據
01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的通知》(贛府廳發〔2021〕21號);
02《宜春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宜府辦發〔2019〕18號)。
三 發展目標
《規劃》展望2035年遠景目標,明確“十四五”時期發展定位:湘鄂贛邊區域文化中心和江西省旅游節點城市,力爭打造江西省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樣板區,最終成為國際知名、全國一流的康養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和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
《規劃》提出發展目標:
一是文化事業繁榮發展。新時代藝術創作體系建立健全,年均1-2個精品劇目入選國家、省藝術基金資助項目;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體系基本形成,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新增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新增20處;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實現全市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達到國家二級館以上標準,創建國家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
二是文化產業快速發展。新增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1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3家、省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3家,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達到5%以上。
三是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新增國家5A級旅游景區1家、國家級旅游度假區1家、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1家、旅游強縣2家、5A旅行社1家,實現旅游接待人數和旅游綜合收入年均增長11%和13%以上,2025年旅游接待人次目標值1.7億人次,旅游綜合收入目標值1680億元。
四 重點任務
01 繁榮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打造湘鄂贛邊文化中心
包括實施社會文明促進和提升工程、構建新時代藝術創作體系、建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統籌出版廣電事業發展。
02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包括打造五類精品工程、培育五大產品體系、創新文旅融合業態、升級旅游要素供給、完善旅游服務配套。
03 挖掘文化底蘊,創建國家旅游休閑城市
包括講好宜春故事、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打造美好生活休閑樣板、推進“文旅+”融合工程。
04 推進文旅服務數字化升級,樹立智慧化發展標桿
包括完善文化和旅游智慧化服務體系、推進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試點示范。
05 建設對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廣體系
包括加強對外交流與營銷推廣、加強旅游市場營銷推廣。
06 完善現代文化和旅游市場體系
包括培育各類市場主體、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加強行業管理和服務、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
文章來源: 宜春市人民政府